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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中供热能效提升项目EPC+O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11

一、招标条件

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中供热能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都发改审批[2023]323号),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专项债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都市聚源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建规划用地面积112.02亩、设计供蒸汽能力3600吨/日的供蒸汽热源厂,其主要内容为建设2台75吨/小时的循环流化床生物质蒸汽锅炉和总长度3.7公里、管径DN600的蒸汽管网等工程。

2、招标范围

采用EPC+O模式建设和运营,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及项目运营进行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后期服务等。

(2)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施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室外及相关配套、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弱电、消防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厂外供热管网、电气及其自动化、调试、性能考核、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竣工验收,以及特种设备取证、人员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

(3)运营范围:该项目运营期内按照运营协议组建项目运营团队,聘用人员及雇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等,具体运营内容以运营协议内容为准。

3、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通过图纸审查所需的全部设计;专项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节点完成;2024年6月30日投入试运行。

4、运营服务期:本协议项目合作年限拟定为3年;运营合同每三年一签(允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价,调价幅度不超过5%,一年一次);合作期限结束后,甲方根据上一阶段经营状况考核合格后与乙方签订续约协议。

5、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和深度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确保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达到设计效果及招标人的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1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不得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承担本项目的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传。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数量最低要求为:设备采购负责人1名、运营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3名。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拟派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除外),且须提供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失信信息。(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选择宜都市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7日23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宜都市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遇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信息发布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周巧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2、招标人:宜都市聚源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陆逊大道双创园

联系人:邓睿

联系电话:15872525276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

联系人:周巧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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