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政策法规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宜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的通知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3-10-14 浏览次数:1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3〕85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国家事业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机构中,择优审核认定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  二、认定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培训组织能力和培训经验。  (三)具备稳定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场所(基地)。  (五)具有教学管理和跟踪服务基本条件。  (六)愿意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按时、保质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三、认定材料   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单位,须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下列材料:  (一)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三)培训教师聘用合同及培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实训场所(基地)基本情况简介。  四、认定程序   (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宜都农业农村网发布《关于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的通知》。  (二)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单位,按照《关于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的通知》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认定材料。  (三)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5个单位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库,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有关要求   2023年10月18日以前,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单位,将认定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湖北省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表》   宜都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版权所有© 2006-2009 湖北招标信息网 湖北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