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乡镇水源工程(活龙坪乡冲天坪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咸丰县乡镇水源工程(活龙坪乡冲天坪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ESXF-202305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ESXF-202305QT-003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乡镇水源工程(活龙坪乡冲天坪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2〕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玖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咸丰县活龙坪乡 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建设总库容约30万立方米的小(2)型水库一座。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及输水管线组成,项目总投资约为6000万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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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含估算)、初步设计阶段(含满足项目设计要求的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等)、招标设计阶段(含预算)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以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为准,招标及施工图阶段以满足招标及施工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5。 其中:本项目以实际工程情况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最终竣工验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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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勘察/设计服务期以实际工程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最终竣工验收为止,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按发包人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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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10 年承接过新建小(2) 型及以上规模的水库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2) 信誉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 (3)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 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主要配备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 (5)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 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次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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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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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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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次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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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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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10.联系方式 |
异议联系人:湖北玖昇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 |
异议联系方式:0718-6668899 |
备注: |
招标人:咸丰县水利局 |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沿河路35号 |
招标人邮编:445600 |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25938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招标人网址: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代理机构:湖北玖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1号 |
代理邮编:445600 |
代理联系人:熊女士 |
代理联系电话:0718-6668899 |
代理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