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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伍家岗区龙盘湖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3-4-22 浏览次数:11

 一、招标条件
 
宜昌伍家岗区龙盘湖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伍发改审批[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宜昌伍家岗区龙盘湖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址:伍家岗区行政区范围内龙盘湖湖区
3、工程概况:①前置库工程:构建前置库5.75hm²,其中调蓄缓冲区2266㎡、生态拦截区10324㎡、强化净化区44875㎡。配置水生植物面积5.42hm²,其中挺水植物2.49hm²,沉水植物1.96hm²,浮叶植物0.97hm²。②生态浮岛工程:构建生态浮岛8.00hm²,配置挺水植物4.75hm²、沉水植物2.41hm²,浮叶植物0.84hm²。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1座,位于龙盘湖湖心,9参数(5参数、COD、氨氮、总磷、总氮)浮标站。
4、建设内容: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①前置库工程。改造前置库基底、维修破损护坡、建设溢流堰1座、构建强化净化浮床5245㎡、回复挺水植物2.49hm²;②生态浮岛工程构建生态浮岛4.75hm²,恢复挺水植物4.75hm²;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建设9参数浮标站1座。二期建设内容包括:①前置库工程。恢复浮叶植物0.97hm²、沉水植物1.96hm²;②生态浮岛工程。构建生态浮岛3.25hm²,恢复浮叶植物0.84hm²、沉水植物2.41hm²。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承包人须完成自设计概算批复后至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程交付使用,档案资料移交档案馆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全过程所有任务。其中:
(1)设计范围: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机构的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书(含图审费用)、进行现场服务、对施工验收过程的配合、完善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包含出具竣工图)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施工图设计优化要满足项目绩效要求。
6、履约期限:365 日历天(包含设计工作在内)。
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和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可研报告》及《工程立项批复文件》的工程立项标准和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9、安全生产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 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 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 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 证); 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中级职称或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2年1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近五年(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环保工程或水系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含水生态修复、人工湿地等)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建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工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或竣(交)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环保工程” 诚信信用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 分。)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前附表中的内容与资格条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此条为准)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提供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至 2023 年05月01  日17时 30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5月1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 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 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 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 年04 月21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
联系人:毕晓曦
联系电话:0717-6359007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297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0717-6037143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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