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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水厂一期、城区二水厂、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水泵公开招标澄清公告2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23-3-17 浏览次数:11 |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水厂一期、城区二水厂、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水泵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CFJG-2023003-014)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条1600万元(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现修改为“2.5条最高限价:1360.00万元(详见本项目采购清单)”。与本公告同步发布澄清修改后采购清单(详见附件《江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江水厂一期、城区二水厂、滨江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水泵公开招标澄清清单》),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后采购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准则中报价计算“①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该项计算公式为: K=60+(Q-q)/Q×100×2(0≤K≤60) ②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 该项计算公式为:K=60-(Q-q)/Q×100×2(0≤K≤60) Q-评标基准价;q-评标价 ” 现修改为: “①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该项计算公式为:K=60+(Q-q)/Q×100×0.2(0≤K≤60) ②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0%的扣2分,最多扣60分;该项计算公式为: K=60-(Q-q)/Q×100×0.2(0≤K≤60)Q-评标基准价;q-评标价”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2023年3月24日上午10:00,地点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荆沙大道和园林路交汇处城发新时代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楼大会议室。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荆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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