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照明装置及其附属设备采购YK-G-41合同段(HBZX-201606GL-33505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ZX-201606GL-335051001 |
1.招标条件 |
本项目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7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1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法人自筹和申请世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为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YK-G-41合同段(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建设规模:雅口航运枢纽工程是一个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灌溉、旅游等综合开发功能的项目,工程总投资33.5亿元。枢纽位于汉江中游襄阳至钟祥河段,是汉江干流湖北省内梯级开发中的第6级,距上游崔家营航电枢纽52.67公里,距下游碾盘山水利枢纽59.38公里,距离汉江河口446公里。工程坝址位于襄阳北宜城市下游15.7公里处流水镇雅口村,控制流域面积13.3万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55.22米,总库容3.09亿立方米。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船闸、电站厂房和泄水闸等。船闸规模为Ⅲ级,可通行双排双列1000吨级船舶。泄水闸孔口净宽14米,共布设44孔。电站安装6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兆瓦,设计年平均发电量2.5亿千瓦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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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照明装置及其附属设备的外观造型设计、制造、外购件采购、厂内预组装、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指导安装、指导现场调试、配合招标人组织验收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并向招标人提供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附属设备包含弹簧升降小车、高空作业车电动液压升降平台等专用工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段编号为YK-G-41 交货地点:湖北省宜城市。 计划交货期:一期(室内灯具):合同签订后15天,二期(室外灯具):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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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质量保证期:初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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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合同段。 3.4其它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多个代理商)如果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0月01日至2020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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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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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湖北省汉江雅口航运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湖北省宜城市开发区宋玉三路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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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30033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夏先生 |
电话: |
0710-4263697 |
电话: |
027-8373344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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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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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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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uajiezn@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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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huajiezn.com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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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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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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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
附录: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表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如由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对其拟投标主要产品的授权书。
3、所投标主要产品的照明灯具均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
注:主要产品见货物需求表中带“★”标注的货物
表1-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制造商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单个合同额均不小于200万的照明装置的供货业绩。
代理商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3项单个合同中包含不小于50万元照明装置供货的业绩。 |
注:1、招标文件中的近5年如无特殊说明,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同。
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合同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满足业绩规模的要求;如无法反映的,应附发包人(购买人或项目业主)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3、业绩认定的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表1-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制造商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年均营业收入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代理商应同时满足:
(1)投标人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年均营业收入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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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供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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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