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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民族教育园区公租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0-9-30 浏览次数:11

1.招标条件
长阳民族教育园区公租房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0]13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现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长阳民族教育园区公租房项目(EPC)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一中校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459.24㎡,建设1栋8层公租房。主要建设内容内: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电气、消防、弱电)、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设备购置(含电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包含本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3招标规模:1054.13万元
2.4建设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场地平整土石方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为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15日内向发包人交付图审后施工图)。
2.5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优化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质检(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近一期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电子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与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单位对应,有隶属关系为其缴纳的有效。)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诚信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建筑工程专项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二号开标室)进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受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公司为其缴纳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9月30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杨浪
联系电话:0717-53172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一号峰景
联系人:覃梦水
联系电话:199086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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