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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装修及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0-9-28 浏览次数: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展陈及消防改造工程,已由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0】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装修及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装修及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包含装修及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工程。其中,装修包含档案馆原砌体拆改、局部新开门窗洞及门窗安装、局部旧门窗洞封堵;新增门窗洞的门窗、隔断安装;原地面、吊顶拆除重装;无障碍卫生间改造;档案库等房间灯具更换,室外雨棚安装等。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工程包含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工程的设备、阀门、管道、控制系统以及原有装饰装修部分的拆除等。
2.2建设地点:宜昌市东站片区段(东站2号地块)。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消防验收。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所有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施工类“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均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多个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由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担任;
6)联合体双方具有同一个本工程要求的资质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22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大道336号,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9月28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昌市伍家岗区档案馆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2号
联 系 人: 张靖
联系电话: 0717-65570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日   期: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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