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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华电渠工程江陵县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华电渠工程第4标段(HBJI-202009SL-001001004)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20-9-24 浏览次数:11 |
江陵县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华电渠工程江陵县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华电渠工程第4标段(HBJI-202009SL-00100100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I-202009SL-001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中部地区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华电渠工程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17】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四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四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煤电煤化产园华电路西侧(规划沿江大道点桩号K0+000,南起桩号K0+106,北止于桩号K2+160) 建设规模:华电渠明渠开挖、护坡2054米;建亲水踏步28处、路网交通箱涵4座、机耕路1条2054米;风景植树1930棵,生态绿化28078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风景植树1930棵、生态绿化2807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其中3个土建施工标段、1个绿化标段、1个监理标段),本标段为第4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0-30 合同估算价:272.00万元 2.3其他: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5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工程); (2)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近五年来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园林绿化类项目施工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10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需到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版(U盘备份1份)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903室),递交后即可离开。逾期送达的或邮寄破损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陵县四湖管理局 代理机构: 湖北鹏源佳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江陵县熊河镇沿河南路 地址: 江陵县楚才路奥林花园D18号 邮编: 434100 邮编: 434100 联系人: 李永轩 联系人: 何小兰 电话: 0716-4744902 电话: 0716-472027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0年09月24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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