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年市级重点改造配套工程(江岸区丹水池街岔马路消防站足球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X-2020-M0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91411-1443
3、项目名称:2020年市级重点改造配套工程(江岸区丹水池街岔马路消防站足球场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2.87(万元)
6、最高限价:73.904399(万元)
7、采购需求:
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相关专业施工员、相关专业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培训证(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安全员除外)的培训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18、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凭证材料;
(6)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现场查询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相关信用信息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记录;
(9)现场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有无行贿的相关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相关信息。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本公告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并领取采购文件。若现场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行贿记录以及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领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或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田园小区后聚诚竹苑内
联系方式:027-85791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503室
联系方式:027-85736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 张俊 刘爱娥
电 话:027-85736399 18971577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