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009FJ-02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0]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的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335㎡(约50亩),总建筑面积2980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新建4层预防医学楼1栋,面积6630㎡;
(2)新建7层公共应急指挥和信息中心1栋,地上面积5813㎡,地下室3800㎡;
(3)新建4层检验检测楼1栋,面积2937㎡;
(4)新建3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1栋,面积2930㎡;
(5)新建8层公共卫生中心1栋,面积6628㎡;
(6)新建2层食堂、门卫室、污水处理间、配电房各一处,面积合计1069㎡。
(7)同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含基坑监测)、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强弱电、通风、精装修、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照明、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排污、消防、监控安保、挡土墙、围墙等)、室外综合管线、交通标志标线、标示标牌、景观、疾控中心排污的特殊处理等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装修、疾控中心排污的特殊处理及环保要求等)、非标准设备设计及相关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不含人防设计、P3实验室设计、CT磁共振设计、图纸审查)
2.3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约13342.72万元(具体金额以图纸设计出来后的预算为准)。
2.4本项目招标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最高不超过161.99万元。
2.5设计服务期:(1)设计服务期至工程竣工截止。
(2)设计中标后15日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成果,成果文件必须通过业主或主管部门审查,所有的设计文件均需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五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的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有)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复印件等材料)。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3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的现场项目负责人要和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本地现执行的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编制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信用信息,不存在失信惩戒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安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22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6/xaweb/jyxx/,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1号 地 址: 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19 楼
邮 编: 437000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张工、陈工
电 话: 13797241707 电 话: 18507249996、1998660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