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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0-9-4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和食堂项目已由秭发改审批[2020]181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特殊教育学校,代理公司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现对新建学生宿舍及食堂,总建筑面积2431.11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宿舍一栋,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918.2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一栋,框架结构,地上两层,建筑面积512.91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消防管网174.7米、给水管网74.6米、污水管网68.51米、雨水管网206. 68米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3 项目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组织能力。(上传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年检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建筑、建筑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提供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6.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2 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020年5月-2020年7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截图证明资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可按“人社部发(2020)11号”和“鄂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延期缴和缓缴等相关政策执行。) 3.7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 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现场查询投标单位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和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查询平台;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诚信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9月4日17时30分至2020年9月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时,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的时间(2020年9月25日8时30分-9时30分)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进行开标,在解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电话:15171734580。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或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冲村 联系人:宋文首 联系方式:18827287503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三线云计算大厦6002室 联系人:王定洁 联系方式:0717-6245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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