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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20-8-28 浏览次数:11

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008QT-03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医疗检验及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20】76号关于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人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甘鲁村二组(贺胜路370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投资额:2797.3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时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仪(FID检测器)、气相色谱仪(ECD检测器,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280元万;
第二标段:液相色谱-四极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热脱附系统,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595万元;
第三标段: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吹扫捕集、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198万元;
第四标段:BN软件、UN2814生物安全运输箱、电动可调间距移液器、高压蒸汽灭菌器、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质谱仪,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445万元;
第五标段:荧光定量PCR仪、纯水及超纯水一体化机、生物安全高速离心机、全自动酶免仪、二氧化碳培养箱、大体积水样本病原浓缩系统、(解剖镜)体视显微镜SZ61TR,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278万元;
第六标段: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15万元
第七标段: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系统、热释光剂量仪,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58.3万元;
第八标段: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室内空气品质检测仪,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11万元;
第九标段:纯音听阈测试仪、肺功能仪、声阻抗测试仪,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35万元;
第十标段:职业卫生现场采样设备,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17万元;
第十一标段:全数字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290万元;
第十二标段: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560万元;
第十三标段:进口电动车载超低容量喷雾器,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标段最高限价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3.2投标产品属于进口设备的,如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3.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供应商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所提供全部资料、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银行资信证明或担保函的开具时间须为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
3.8供应商近9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月)。
3.9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 8月 31日至2020年9月4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一至六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23 日 9时 00 分;
    七至十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 9时 00 分;
    十一至十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 月25 日 9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3不见面开标流程”。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胜路370号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邮    编:  437100                 邮    编:437100
联 系 人: 安科长                  联 系 人:宋湘萍
电    话:18062330011             电 话:0715-8908318/1303618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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