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山区城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C2020-07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80598-0367
3、项目名称:青山区城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青山区城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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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项目服务,如更换负责人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储存场所证明材料(自有场所提供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租赁场所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同时提供具有冷藏设备证明材料)、配送能力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证明,非自有配送车辆提供物流协议、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证明,具有本单位专车配送人员,提供身份证、健康证、驾驶证、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并提供查询方式现场核验;
(7)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明书;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必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一小时响应能力,提供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0)供应商必须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标段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标段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3、方式: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青山区冶金大道35号青城荟A座
联系方式:027-68865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昌亮、金冬
电 话:027-8476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