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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0-8-13 浏览次数:11 |
曲江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江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EPC)已由咸发改审[2020]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建设公开招标。2020年7月10日,我公司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第一次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满足招标要求,作废标处理,现发布第二次公告,诚邀有实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牛耳洞。 2.2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34m²,采用两级DTRO处理工艺,渗滤液处理规模100m³/d;处理车间212.8m²;综合水池380.0m²;调节池2800.0m²,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绿化、排水系统。 2.3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900万元 2.4本项目建设总工期:180天。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工程造价相关工作;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为:⑴对曲江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进行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经图审、工程造价和咸丰县财政局评审后(如不需财政评审则由建设单位组织预算审核)进入工程实施阶段;⑵按施工图要求对项目提供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造价预算审核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2.5.2详细勘察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勘察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详细勘察。 2.5.3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工程造价原则完成建设工程内容的造价。 2.5.4 施工总承包内容 (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设备和所有附属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维护以及所有配套施工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须具备: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类似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 3.4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1)项目经理: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4)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或环境工程、机电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17、2018、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6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IMG_256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承诺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1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丰县农业局三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 明先生 电 话:0718-68225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巷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8-6668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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