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东吴大道以南、四明路以东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为西湖广场二期工程提供项目管理咨询与工程监理一体化服务。(1)项目管理内容:按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开始至保修结束的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包括项目总体策划、项目管理流程设计、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办理、设计工作管理、招标采购管理、造价咨询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计划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管理工作等。 (2)施工监理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内容为: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4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020-420112-70-03-038834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4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08-10 15:19 ~ 2020-08-15 15:19 |
投资总额(万元): |
14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代理公司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20-08-27 17:00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08-21 11:3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三和工程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财富大厦21楼会议室)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三和工程置业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08-25 16:00 ~ 2020-08-26 16: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08-26 18:00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公告状态: |
https://www.whzbtb.com/V2PRTS/CmsSignUpProjectInit.do?id=202008101455411425 |
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3.2社保缴纳证明; 3.3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项目,武汉市外监理投标申请人还需书面承诺拟任项目总监在武汉区域外无在监项目;4、满足本项目服务及各专业岗位人员(不少于10人)的岗位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中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人员、造价专业人员、安全专业人员、资料管理专业人员等); 5、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7月至2020年7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额14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总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管理或项目管理(含监理)或项目代建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网站链接和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中标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 6、投标申请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单位审定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9、外省入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10、投标申请人有关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查询有关于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或在公示的,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11、近三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内,投标申请人须出具关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并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被限制投标资格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承诺。 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备注: |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由委派于本项目的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审核,原件须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清晰可见且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装订成册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接收其资审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项目,武汉市外监理投标申请人还需书面承诺拟任项目总监在武汉区域外无在监项目。 现场审核的时间及地点:各投标申请人需在 2020年8月 21日09:00-11:30时前到武汉三和工程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财富大厦21楼会议室)现场审查原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该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通过原件核验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并确定7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7名时,则全部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