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鄂州支队接待室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武警鄂州支队接待室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鄂州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警鄂州支队接待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警鄂州支队接待室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CEZ2020-08-005;
3、建设地点:武警鄂州支队;
4、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采购预算:775,820.21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身份证);
(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本项目相关专业并提供身份证;
(4)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师(预算员)、安全员上岗(注册)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须是本项目相关专业并提供身份证。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领取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 2020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3、领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20年8月31日下
午15:00时前提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
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湖北招标信息网(http://www.hbzbw.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鄂州支队
联系人:毛琪超 联系电话:18671105260
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址:鄂州市凤凰路凤凰山庄李家嘴健身房
联系人:叶 勇 联系电话:0711-5925182/1897296110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分公司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