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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监护型救护车项目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0-8-7 浏览次数:23 |
项目概况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监护型救护车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8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监护型救护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 数量 简要技术 交货期 质保期 1 监护型救护车 1台 最小离地间隙:195mm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供货、调试完毕。 自车辆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2年或5万公里。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纵横梁断裂,车身骨架断裂(因制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负责召回。 备注: 2、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采购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查询为准) 3.2境内生产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竞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竞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以上证照在磋商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3.3所竞标车辆须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截图或证明资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操作指南: 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审核进度查询电话和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五、开启 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六、公告期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 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 联系方式: 张主任,0718-682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地 址: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联系方式: 邓经理,15570535810/0718-8966201 3.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 15570535810/0718-896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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