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WS-1
WS-2 |
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WS-1
WS-2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9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
注: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WS-1
WS-2 |
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业绩。 |
注:1、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同一标段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4、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WS-1
WS-2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表”中自主填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3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C.信用承诺书”),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五)信誉情况表-D.企业信用状况”);
4、投标人对以上第5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
之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WS-1
WS-2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曾担任过1个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
注:1、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审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3、“近5年”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完工验收)的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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