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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渝高速秭归段通道方案研究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0-7-23 浏览次数:11

宜渝高速秭归段通道方案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GJT0108-202001

1.招标条件

宜渝高速秭归段通道方案研究已由宜昌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45号文批准本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秭归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秭归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宜渝高速秭归段通道方案研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昌市秭归县境内,起点与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相衔接,终点对接秭归至巴东高速公路巴东段,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项目里程约61公里

2.2招标范围:宜渝高速秭归段通道方案研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宜渝高速秭归段通道方案研究ZGFA-1标段。

2.4计划工期:17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8 31

2.5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7240800至2020年72923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zgSite/)——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81308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对本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予以解密,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开标记录将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安排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zgSit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

联 系 人:朱骏方

联系电话:177 2040 5382

 

招标代理:湖北鄂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东湖路180号汉新花苑101室

联 系 人:刘阳

联系电话:15107283801

邮    箱:1727836549@qq.com

 

 



附录: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对投标人资质的最低限度要求)

标段:ZGFA-1    

项目

最低要求

资质

同时具备: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3. 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件1-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业绩的最低限度要求)

标段:ZGFA-1   

项目

最低要求

业绩

5年完成过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注:1、近5年指2015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2、投标人应附合同协议书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附件1-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

(对投标人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标段:ZGFA-1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经济评价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路线分项

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分项负责人工作。

交通量分析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工作。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地质分项

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分项负责人工作。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工作。

环保景观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保景观工程分项负责人工作。

 

注:1.投标人应提供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业主提供的业绩证明,并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投标人应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件1-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对投标人财务的最低限度要求)

标段:ZGFA-1

项目

最低要求

财务

能力

12016年、2017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附件1-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对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ZGFA-1

项目

要求

信誉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b.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d.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落实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鄂交建[2018]416)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b),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格式见附件c)

2、本表后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如有)、裁决(如有)等有关法律文书彩色扫描件;信用评价结果截图。

 




b.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惩戒。

(五)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投标人(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


 

 

 

 

 

 

 

c.企业信用状况

 

我公司至             日,信用状况如下: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 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行政处罚 守信激励对象 重点关注名单 失信惩戒对象 上述情况皆无。

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情形。(如有)

以上(1)~(3)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第(4)如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第(5)如有其他情形可附。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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