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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丰工业园区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综合配套服务区)(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0-7-20 浏览次数:11 |
湖北咸丰工业园区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综合配套服务区)(EPC)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咸丰工业园区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综合配套服务区)(EPC)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作为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湖北咸丰工业园区产业促进中心项目(综合配套服务区)(EPC)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从项目开工准备到项目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2名),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员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且拟派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5、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企业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五、开启 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湖北咸丰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718-681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方式:0718-60235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18-681108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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