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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红塔镇财政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十堰市  更新时间:2020-7-15 浏览次数:14

房县红塔镇财政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房县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20200967号备案意见,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房县红塔镇财政所委托,拟就“房县红塔镇财政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参与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JS-FX-CG2020021

2.项目名称:房县红塔镇财政所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5万元(本预算为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房县红塔镇财政所房屋维修改造(包含:钢屋架、型材屋面、门窗、钢梯、PVC墙板、块料墙面、实心砖墙、轻质隔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现场踏勘: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和其他拟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及人员社保名单,人员姓名需自行标记出来,否则视为无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参加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7)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

(8)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无《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施工企业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具有围标、串标通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10)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报名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售价:文件工本费每套为3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房县红塔镇财政所 

地  址: 房县红塔镇七河村二组

联系方式:  15571917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  址: 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联系方式:  0719-31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  静        

电  话:  0719-310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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