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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第三方咨询服务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0-7-5 浏览次数:12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第三方咨询服务费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第三方咨询服务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0-626

2.项目名称: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第三方咨询服务费

3.项目备案单号:J20062390-017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30万元(其中财政30万元;自筹0.00万元)

6.采购需求:第三方咨询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服务期:1年

8.其他: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的通知》(武新管【2015】128号文)取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司查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谈判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7)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网站及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8)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谈判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谈判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交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人:陈思琪

联系方式:027-67880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红豆、唐瑞、胡添、丁向前

电 话:15172361186、19945011114、13507254660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67880479、027-6788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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