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邻南湖南岸地块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内容: |
市政工程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配套工程。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218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新管政务【2019】120号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06-02 17:01 ~ 2020-06-07 17:01 |
投资总额(万元): |
1218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另行通知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06-15 11:00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左岭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06-17 15:00 ~ 2020-06-18 15:00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06-17 10:0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2018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
公告状态: |
https://www.whzbtb.com/V2PRTS/CmsSignUpProjectInit.do?id=202005291154140105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施工。(2)投标申请人近3年应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受聘于投标申请人单位,且在本项目投标期间必须无在建项目;近3年具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1.各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whzbtb.com)上报名后,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在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随原件一同递交。2.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须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仅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及违约经济处罚(加盖公章)及二代身份证签到。投标申请人须由项目经理本人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按序装订成册(不可拆卸装订)接受核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须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网上可查,提供可查询网址、查询账号和密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拟派项目“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上岗证、职称证(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个险种),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及账号、密码;(5)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业绩网上可查,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及网页链接);(6)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未亏损。 |
备注: |
一、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的当天(9:30-11:00)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资料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注: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请予以理解。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代表参加资格预审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且现场体温检测不超过37.3℃(如没有健康绿码,需提供健康证明),公共场所应正确佩戴口罩,尽可能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资格预审结束后不得在场所内逗留聚集,立即离开现场。 二、(1)在信用中国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上企业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有处于公示期的失信记录;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并处于暂停期内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2)投标人还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本次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少于12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12名时,应确定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