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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忠堡关庙坪安置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0-5-15 浏览次数:11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忠堡关庙坪安置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四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忠堡关庙坪安置区建设工程已由咸发改审批[2019]292号、咸发改审批[2019]294号文件、咸发改审批[2019]282号、咸发改审批[2019]2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2020年4月7日发布了招标公告,2020年4月29日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由于评标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忠堡关庙坪安置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四次)
2.2 项目编号:HBHDZBC19068
2.3项目概况:用地面积18.93亩,总建筑面积31065㎡。拟新建城镇棚户区安置小区1个,配套建设安置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①新建安置房3栋(住宅240套),建筑面积27038㎡。配套公共服务设施4027㎡:其中配套商业3270㎡、社区服务用房150㎡、室内公共健身活动场地47㎡、物业管理用房125㎡、幼儿园配套用房22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97㎡、公共洗手间69㎡、消防控制室47㎡;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小区行车道2271.6㎡,人行道地面铺装1135.8㎡,场区硬化及运动场3407.4㎡,道路两旁植树96棵,建地面停车位32个,占地面积576㎡,铺设室外给水管网500m、室外污水管350m、雨水管600m,安装630kva变压器2台、800kva变压器1台,铺设供配电电缆2580m,安装太阳能路灯15盏,安装天然气供气管网1100m,山体开挖44000m³,小区绿化4600㎡,建围墙264m。
②新建安置区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1543㎡,具体建设内容为:建地下2层人防停车场(其中地下停车位280个),面积9494㎡;建地下设备用房,面积2049㎡。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通风、照明、配电等相关工程。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层数
层高(m)
1
1#住宅楼
13450.87
973.67
16
51.3
2
2#住宅楼
8122.85
505.45
17
52.8
3
3#住宅楼
8603.63
986.23
17
53.7
4
地下室
11542.7
8447
2
8.45
合计
41720.05
10912.35
/
/
2.4 建设地点:咸丰县忠堡片区关庙坪。
2.5 招标范围:按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检测清单所包含的基坑监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沉降观测、室内环境、设备安装、见证取样、建筑节能等检测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自行检测项目除外)。
2.6 项目预算:为加快项目工作进度,本项目检测费用报价收费参照《湖北省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收费项目和收费基准价》(鄂价房服[2008]20号)报优惠率,优惠率不低于40%。(优惠率是指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1-中标优惠率));
2.7 计划服务周期:按招标人通知进场检测至工程完工。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测及监测管理等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检测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
3.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
3.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省内检测机构应在省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
3.6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名单)(在开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打印)。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5月18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22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咸丰分中心”(网址:http://xf.eszggzy.cn/xf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交纳,在开标前提交,交纳时必须以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能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以及个人、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形式交纳。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以交易中心在开标前出具的到账证明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开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42130448022020051500000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楚蜀大道农业局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联系人:伍先生
电  话:0718-68322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一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18-66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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