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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0-4-14 浏览次数:11 |
芭蕉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YZBHF_20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芭蕉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19】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芭蕉河城区段两岸(北至康岭路、南至麂子峽大桥)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芭蕉河,北至康岭路、南至麂子峽大桥。芭蕉河段全线长约2.1公里,总面积达23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沿河绿化、亮化、景观建筑及消防、给排水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鹤峰县芭蕉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425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3461.008215万元 。 监理费最高限价:12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前推60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拟派现场专职监理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监理员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且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可在2020年4月15日8:30至2020年4月 21日下午17:3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到鹤峰县中坝横路50号元亨印务二楼(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文本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6.2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或QQ号)一直有效并时时关注,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7 日9时00分,地址: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鹤峰县中坝路长友大厦 联 系 人:蒋主任 电 话:189724155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峰县中坝横路50号元亨印务二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887181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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