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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农房补充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
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20-1-13 浏览次数:30 |
通山县农房补充调查技术服务项目(第一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其通山县农房补充调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TSXZFCG-201912001),评标工作已于2020年1月6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山县农房补充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依据《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要求,充分利用已有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重点复核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成果,全面完成地上房屋及其定着物的调查工作,建立农村“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数据库,通过日常权籍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需要。 通山县辖11个乡镇1个管委会(南林桥镇、厦铺镇、闯王镇、九宫山镇、洪港镇、大畈镇、黄沙铺镇、大路乡、杨芳林乡、燕夏乡、慈口乡、九宫山风景区管委会),总量为131391宗地(一户多房算一宗地),乡镇区范围内房屋本次不做调查(试点乡镇不划分到标段,试点镇通羊镇共有18136宗,单价以4个权籍标段中标单价的均价计算,通羊镇建库单价以第5标段数据建库的中标单价计算);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工作内容 地籍区 工作量(宗) 采购预算(元) 备注 权籍调查标 1 (一)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复核。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复核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核对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位置、用途等信息,对新增或宗地特征、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地籍要素测量,补充填写地籍调查表,测绘地籍图,制作宗地图,更新地籍调查数据库。 (二)农村房屋调查。全面调查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地上房屋产权状况,测量房屋的房角点,丈量房屋边长,绘制房产分户图,量算房屋面积,将房屋调查成果记载在《房屋调查表》中,实现农村房地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 大畈镇 9062 32601 2608080.00 若各标段实际调查成果超过各标段工作量总数,按中标价格结算;若未达到各标段工作量总数,按实际调查宗地数结算。 (注:一户多房按一宗地计算) 慈口乡 6816 黄沙 铺镇 16723 2 大路乡 13201 24630 1970400.00 九宫山镇 10369 九宫山管委会 1060 3 楠林桥镇 13778 29898 2391840.00 杨芳林乡 9006 厦铺镇 7114 4 洪港镇 9351 26126 2090080.00 燕厦乡 10478 闯王镇 6297 12个乡镇数据库建设 5 建立“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数据库。充分利用已有的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将农村房屋调查成果导入已有的地籍空间数据库,建设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对农村权籍调查图形、属性、档案等成果的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数据库建设 113255 1925335.00
建库软件
200000.00
合计
113255 11185735.00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 四、评标结果信息: 开标日期:2020年1月6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 喻曙芳、王兴家、郑晓峰、杨声华、李尚江、张艳、林火祥。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包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 速度时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天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孝感市建设路163号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号-22号8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幢8层3号 投标报价 252.33174万元 222.2084万元 234.7272万元 服务期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项目负责人 胡天成 王艳平 曹来 质量目标 成果达到技术规程要求,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打的坐标系,搞成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无逻辑错误,符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省市各级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符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省市各级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成果达到技术规程要求,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打的坐标系,搞成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无逻辑错误,符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验收标准并通过省市各级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传真):13886549909/0715-2358166
2、招标人: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湖北省通山县洋都大道63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72195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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