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通山县大路乡、黄沙铺镇、燕厦乡、洪港镇共4个乡镇,涉及大路乡东坑村,黄沙铺镇新屋村、新民村、烽火村,燕厦乡理畈村、碧水村、南洞村、新铺村、潘山村,洪港镇三贤村、洪港村、下湾村共12个行政村;总建设规模746.6667公顷(11200亩);本次招标范围为东坑片(东坑村)、新铺片(新铺村和潘山村)和洪港片(三贤村、洪港村、下湾村),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东坑片为东坑村,新铺片为新铺村和潘山村,洪港片为三贤村、洪港村、下湾村。
2.4 招标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坑片投资额为2219956.77元,范围包含东坑村;
第二标段:新铺片投资额为3672799.32元,范围包含新铺村和潘山村;
第三标段:洪港片投资额为1054845.05元,范围包含三贤村、洪港村和下湾村;
1.5 其他:
(1)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体系技术要求》以及其它相关的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力争创优良工程。
(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拟投标段最高限价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6、2017、2018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只须提供公司成立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够一年的,只须提供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
3.3 投标人需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4 施工单位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本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信息。
3.5 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且无在建项目。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将取消其中标资料,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2)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需按国家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程考勤。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投标人仅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报了多个标段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最早的为有效投标,其他的标段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3/ts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通山县九宫大道267号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611号元信花园1栋1405室
邮 编:437600 邮 编:437000
联系人:阮士树 联系人:焦志凡
电 话:15872001987 电 话:18120497720
2019 年 12 月 13 日
备注:1.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招标公告如多标段合发,招标范围、资格条件等应根据标段的不同进行对应修改。
3.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