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沌阳街湖滨社区洪山府郡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13 |
沌阳街湖滨社区洪山府郡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府采购计划备案单(编号:J19120989-1780)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办事处的委托,对沌阳街湖滨社区洪山府郡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9-266 (二)项目名称:沌阳街湖滨社区洪山府郡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98.3万元,最高限价:198.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其中暂列金额为3.924万元,该金额为不可竞标费用)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D ZC2019-266 (2)项目包名称:沌阳街湖滨社区洪山府郡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3)类别:工程 (4)项目采购内容:沌阳街湖滨社区洪山府郡小区消防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及设计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预算:人民币198.3万元,最高限价:198.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其中暂列金额为3.924万元,该金额为不可竞标费用) (7)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8)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 2.供应商竞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承诺书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劳务合同、学历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并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及查询密码等有效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二)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对面附楼); (二)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联城路58号 联系人:徐杰 电话:027-84895798-2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昌亮、屈铭臻 电话:027-84766877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行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301521002003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4751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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