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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中学用电增容及教学楼、行政楼电气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12-1 浏览次数:12 |
板桥中学用电增容及教学楼、行政楼电气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洪山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NO:HSZC201911-3012)的要求,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的委托,对其“板桥中学用电增容及教学楼、行政楼电气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JFY-C2019-023 (二)项目名称:板桥中学用电增容及教学楼、行政楼电气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256.68096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板桥中学用电增容改造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内容:以施工图纸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预算价:168.462176万元 (7)工期:30日历天 (8)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质量标准:合格 2包: (1)项目包编号:2 (2)项目包名称:板桥中学教学楼、行政楼电气改造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内容:以施工图纸约定的工程量为准 (5)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预算价:88.218786万元 (7)工期:30日历天 (8)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质量标准:合格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项目包。 4、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同时具有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和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中途不更换项目经理的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劳动合同、身份证、近三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提供网页截图证明)、学历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 4、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项目组成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需提供岗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明细(提供网页截图证明)。安全员须提安全生产考核C证;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竞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近三个月(2019年9月-2019年11月,季报单位提供2019年第三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8、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武车路福星惠誉水岸国际K6-1-1002)。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交上述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4、不符合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原则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401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401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洪山中学内 联 系 人:郑莉 电 话:027-87156627 采购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武车路福星惠誉水岸国际K6-1-1002 联 系 人:殷驰 电 话:13995613998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7192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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