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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中心医院老区(原人民医院)老门诊楼及附属建筑拆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11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中心医院老区(原人民医院)老门诊楼及附属建筑拆除工程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中心医院老区(原人民医院)老门诊楼及附属建筑拆除工程 二、谈判编号:LFCG-2019-01b 三、项目需求:建筑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柒万柒仟贰佰陆拾壹元整(?877261.00元)。 五、合格的供应商 5.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2017-2018年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19第三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造价员)及上述人员近三个月内社保证明(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人员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5.2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3申请人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报酬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做出书面承诺。 5.6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谈判会议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进行判定。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6.1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则在谈判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谈判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公室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谈判供应商签到截止时间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在2019年12月9日9:00时之前到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签到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超时将被拒绝。 九、谈判时间与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12月9日9:10时在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举行谈判会议。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谈判资料参加谈判。
采购人:来凤县中心医院 联 系 人:姚 丹 联系电话:1340301994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来凤县政府大楼旁) 联系人:田六一、廖文婷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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