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地铁汉正街置业“盛观尚城一期”新住配工程(电气)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16 |
||||||||||||||||
招标公告 武汉地铁汉正街置业“盛观尚城一期”新住配工程(电气) 招标编号:HBMD-DLSG-2019121 1. 招标条件武汉地铁汉正街置业“盛观尚城一期”新住配工程(电气)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需求一览表》。 (2)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城乡建设部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进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备选承(分)包商名录。 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年内,具有电气施工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被列入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安全管理黑名单的。(提供证明文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近三年内未违反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招投标廉政准入规定。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3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019年度备选承(分)包商名录、银行开户许可证、标书费汇款凭证等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由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汇入下述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提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花桥支行 账 号:1279 0638 8810 902 同城行号:880028 银行联号:3085 2101 5047 5. 开标及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00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1091号同济医院旁(空军武汉梅园宾馆)8号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9:00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 电 话:027-82607517-0 /13669038160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 邮 编:430000 补充规定: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一般纳税人认证书、标书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 相关费用(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等费用请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 相关费用(中标服务费等)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5. 保证金请在开标前提前24小时汇款。 招标代理机构已于招标前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已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投标人可直接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一号楼61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 具体产品交货期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需求一览表
注: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凭证上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请在开标前提前24小时汇款,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版权所有© 2006-2009 湖北招标信息网 湖北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