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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尾水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黄石市 更新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11 |
招标公告 黄石市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尾水管道工程设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20191111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石市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尾水管道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有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黄发改审批【2019】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黄石市黄石港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花湖污水处理厂拟扩建规模2万t/d,并配套建设DN800排江管网6km,使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 标准。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黄石市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尾水管道工程设计:2480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总服务期5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黄石市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尾水管道工程的设计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勘察、市政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及配套附属等涵盖整个用地范围内的方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优化设计),并负责配合通过施工图的图审工作,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说明书、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概算等),根据招标人以及评审要求进行设计补充、修改和完善、优化设计等,建设阶段全过程的后续服务工作(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分部分项验收、设计变更等),确保项目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本公告为固定模板,具体内容以系统内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 近5年(2014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接过1个不低于2万m³/d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并提供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址)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民之家(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楼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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