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丰大道2019年增设减速震荡标线、人行横道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11 |
咸丰大道2019年增设减速震荡标线、人行横道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咸丰大道2019年增设减速震荡标线、人行横道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纪要[2019]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项目工期 1、项目名称:咸丰大道2019年增设减速震荡标线、人行横道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 2、项目编号:YC19359002-CG-003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咸丰大道2019年增设减速震荡标线、人行横道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采购预算:人民币723128.70元 6、项目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资料,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注册人员,无在建工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明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方同意,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且须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磋商公告发出日之后) 5、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再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原件作资格审查材料备查,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8、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下载地址:见附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2019年11月22 日上午9时30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会议室(楚蜀大道110号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 2019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会议室(楚蜀大道110号二楼)} 九、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071333863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1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18-6023518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网站总部咨询电话:0371-65722683 66266178 传真:0371-65722683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湖北招标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9 湖北招标信息网 湖北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豫ICP备14009633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 本站现正式启用华中招标网www.hzzhaobiao.com域名 欢迎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