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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46张湾区西沟至郧阳区叶大段改扩建工程(张湾段)S446张湾区西沟至郧阳区叶大段改扩建工程(张湾段)二标段(HBSY-201909GL-002001002)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9-29 浏览次数:11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城市馆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枝江市城市馆布展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ZJGQT0043-201901-01(2)
  2.3建设地点:枝江市城市馆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枝江市城西新区东干渠以东、团结路以南、丹阳公园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地块内,室内布展面积约2600平方米,室外平台面积约27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二层的室内布展区域及二层室外平台布展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总投资金额约:1820.00万元。
  2.5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①设计工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至所有施工图设计、评审完成);②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为布展区域布展设计、设备供应与施工,具体包括:布展大纲、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建筑装饰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艺术品设计、模型设计、展板设计、多媒体内容设计、声光电设计、沙盘设计、现场技术服务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概算编制等;设备采购及施工内容包括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灯光及音响系统、模型、沙盘、中央控制系统、多点触摸信息平台、软件开发制作与调试,展品展项、装饰、改造、设备(含备品备件、特殊工具、预备三年内耗材)、智能化、多媒体、声光电、软体部分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他相关配套建设施工内容。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上传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2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4.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5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近3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开标二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五楼开标二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枝江市友谊大道19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877186551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潘汉芹      
  电 话: 13697282520/1S446张湾区西沟至郧阳区叶大段改扩建工程(张湾段)S446张湾区西沟至郧阳区叶大段改扩建工程(张湾段)二标段(HBSY-201909GL-002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1909GL-002001002
1.招标条件
nbsp;nbsp;nbsp;nbsp;本招标项目S446张湾区西沟至郧阳区叶大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8】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2.51%自筹资金:27.49%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君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张湾区西沟乡
建设规模:二标段约1268.14万元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项目为路基土石方开挖、土方回填、M7.5浆砌石挡墙、TBS护坡、毛石混凝土挡墙、沥青混凝土凝土路面、碎石垫层、水泥稳定基层、涵洞工程、波形梁钢护栏、植草等。
标段划分:二标段起止桩号为K2+980~K5+240,全长2.26km,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10-30
合同估算价:1268.14万元
nbsp;nbsp;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近三年内(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投资规模不低于本投标项目(即不低于1268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相关政府网站带网址链接的中标公示下载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表(或个人信息登记表)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或银行)出具的发票(或缴费收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3.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 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至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誉要求: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2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9月27日至2019年10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nbsp;nbsp;nbsp;nbsp;无。
7.评标办法
nbsp;nbsp;nbsp;nbsp;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君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车城西路143号
地址:
十堰市万达广场A座20楼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王栋
联系人:
徐芳
电话:
13593712211
电话:
19807197393
传真:
传真:
87269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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