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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龙王嘴至陈家坡道路硬化工程(第3次采购)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9-29 浏览次数:11 |
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9]XM0464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龙王嘴至陈家坡道路硬化工程(第3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1、项目编号:XSZ0513-201901-01G(3) 2、项目名称: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龙王嘴至陈家坡道路硬化工程(第3次采购) 3、项目预算:人民币88.3217万元 4、资金来源:县农村扶贫专项资金和峡口镇人民政府自筹 5、采购内容:该项目为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龙王嘴至陈家坡道路硬化1.4公里,路基宽4.5m,路面宽3.5m。主要工程量:土石方挖运1500m3,路床整形6000m2,浆砌挡土墙400m3,面层C30砼4403m2,砼防撞墙C25砼395m,波形钢护栏350m。 6、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 7、工期:9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5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备(路桥、道路、公路(任一即可))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6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7 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8 供应商2017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9 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0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1 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2019年5月-2019年7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4.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磋商。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2日08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08时30分。(注:8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10月12日08时30分 2、磋商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谭汉文 联系电话: 15090914378 联系地址:兴山县峡口镇黄家河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菲 联系电话:0717-6292996 13207202555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城东大道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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