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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咸宁市 更新时间:2019-9-5 浏览次数:12 |
咸安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咸安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1909FJ-0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安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第一批)改造老旧小区共16个:同心路社区南山小区、同心路社区金属小区、同心路社区机械厂小区、同心路社区南山巷小区、岔路口社区化纤厂小区、长安社区新华园小区、青龙社区金源小区、花坛社区夹皮沟开元小区、南山社区工程小区、阳光社区宏宇小区、桂花路社区佳地园小区、三元社区米厂宿舍小区、银泉社区鄂南棉纺厂小区、双龙社区原塑料二厂、南昌路社区人大(怡景)小区、三元社区粮食大院。 项目改造内容:新建车道、小区道路工程、管网疏通改造工程、雨水沟、照明设施、墙面粉刷工程、小区绿化等。每个小区的改造内容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本项目(第一批)批复概算总投资8200.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984.8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674.32万元,预备费541.28万元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初步设计方案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含: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物探、测量、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 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工程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 2.4质量目标: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 3.3 其它: 3.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2、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3.3.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且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4、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EPC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或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招投标信息详情网页截图)。 3.3.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 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打印出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3.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榜警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3.7、财务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存款及授信余额总和不小于5000万元的证明(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或授信余额证明)。 3.3.8、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9006/xaweb/ ,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开标一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宁市长安大道70号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747号财富广场10楼 邮 编: 437000 邮 编: 437000 联 系 人: 黄女士 联 系 人: 王龙 电 话: 0715-8367373 电 话: 0715-8262829 传 真: 传 真: 0715-826282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32951113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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