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汉航发集团机场路高架(三环线-马池路)照明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ZBDLZBYH20190709 1、招标条件 国网武汉市东西湖区供电公司(代理)武汉航空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武汉航发集团机场路高架(三环线-马池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招标内容:电力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4.1 资质条件 4.1.1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h)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i)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n)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4.1.2专用资质要求 (1)10KV及以下施工总承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4.2 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至少具备三个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相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3 项目经理要求 需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相应工程管理经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投标截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北京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沿江大道194号(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北京时间)在沿江大道194号(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10、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1、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2项资料齐全方可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1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9年8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3日止(法定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至沿江大道194号(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3、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 户 名: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球场支行 账 号:4200 1116 2410 5300 0330 同城行号:850486 1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人:王娜 电 话:027-82522407 地 址:湖北瑞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沿江大道194号) 邮 编:430012 15、其他事项 投标人在中标后如出现申报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未通过武汉供电公司安监部组织的资格考试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负责其办理该事项的任何工作。 补充规定: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包号、法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签字以及法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 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如以个人名义或由其它单位替代缴纳相关费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 相关费用发票领取: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及时领取。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错误或该项目中标公示发布三个月内未领取发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名称交到指定的账户,不能用个人的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也只能退回到投标单位的指定的账户中。 5. 保证金请在开标前提前24小时汇款。 6. 具体产品交货期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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