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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五龙三路(锦绣城南安置房-将军路)市政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7-15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五龙三路(锦绣城南安置房-将军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五龙三路(锦绣城南安置房-将军路)市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宜昌市五龙三路(锦绣城南安置房-将军路)为城市次干道,全长856米,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32米,车行道宽15米,双向四车道,道路两边各设3米宽人行道,3米宽绿化带,2.5米宽非机动车道。路面类型: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联锁型路面砖。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交通量达到饱和年限为15年,雨水管渠重现期3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 2、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治安监控等各类管线预埋及连接井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7、投标人自2014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砼城市道路施工项目,且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在建工程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信息,以开标现场公开查询的诚信总分分值为准(企业诚信分值及企业信用等级从“诚信信息公开栏”的“信用等级公示台”中查询)。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为80分;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提示: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上午09时30分,并按以下要求投标: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7月15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方天涯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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