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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港西岸社区办公用房装修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9-5-22 浏览次数:18 |
总港西岸社区办公用房装修 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19050956-0902 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四新街办事处的委托,对总港西岸社区办公用房装修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FHT-C2019-3048 (二)项目名称:总港西岸社区办公用房装修 (三)采购控制价:170.7万元,最高限价170.7万元(含财政资金 170.7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叁)章内容。 第1包: (2) 项目包名称:总港西岸社区办公用房装修 (3)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4) 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5) 数量: 详见清单 (6) 工期:40天 (7)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 控制价:170.7万元,最高限价170.7万元 (9) 质保期: 2年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 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 /。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 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⑹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注册于该单位,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5、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和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 7、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具有上岗证,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网上可查,需提供查询方式); 8、供应商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税务局出具)和社保(社保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需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附件); 10、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11、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16年4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2、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降级或用户投诉等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13、供应商需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年4月-至今)各一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磋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8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2:00和14:0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升路,十里和府1号楼3层303室招标代理部)。 (三)报名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五、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3室招标代理部 (二)时间:2019年5月29日10:00时—10:30时止(北京时间) (三)1、在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内携带“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胶装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2、所有资料均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六、磋商文件的的获取 (一) 获取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3室招标代理部
(三)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代理机构将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八、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时间:2019年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305室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四新街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358号欣隆壹号公馆5号楼A座11层 联 系人:胡敏沁 电 话:027-8459916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 联 系人:陈秀平、孙张、汪美玲 电话:027-84871979 传真:027-84871979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陈俊 联系电话:027-8446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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