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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共和一路市政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5-21 浏览次数:1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共和一路市政工程,已由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16]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花艳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共和一路市政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 2.3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次共和一路(二期)分A、B两段,A段起点为花溪路(KA0+007.03)至桩号KA0+215.04,道路长度为208.01米;B段起点为汉宜路(KB0+16.83)至桩号KB0+196.67,道路长度为179.84米。两段于各自终点处平面交叉,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进行铺装。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下列内容均须同时满足,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分值必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及信用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计为80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须知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将密封的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规定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5月2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29号 联系人:张靖 联系电话:0717-65605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张海洲 联系电话:0717-6299785、1800860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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