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WFGSL0040-201901-01
一、招标概况
五峰2019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施工于2019年4月30日在网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在五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华起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祖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6327556.83(元) 6420259.71(元) 6292065.04(元)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履约期限(天) 180 180 18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13867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7626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42093928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5]01189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 安许证字[2013]008490-1/2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 安许证字[2005]000722-2/2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负责人 吴燕子,二级建造师证,鄂242131325579 李琴,二级建造师证,鄂242151652821 刘忠宜,二建造师证,鄂242151656172
技术负责人 付龙,职称证,J00020111301724 陈立明,职称证,F2000302984 周富锐,职称证,NS0002016104746
施工员 查雪松,岗位证,42171010204145 冯大强,岗位证,SGL20164201478 杨长青,岗位证,SGL20184200026
质检员 涂晶晶,岗位证,SGL20184200790 宋家超,岗位证,SGL20174202385 望运杰,岗位证,42171060600253
安全员 任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水安C(2018)0005231 孙甜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水安C(2018)0005621 张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水安C(2018)0005715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湖北华起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水市马坪等二镇、郝店等两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标段 1082.3759 吴燕子
利川市沙溪乡等5个乡(镇)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1201.47 付文思
郧县茶店等5个乡镇2014年度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四标段 592.4184 詹萍
武汉市江夏区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山坡街“罗畈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818.201672 张辉
湖北祖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石漠化丹水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04.9 李敏
麻城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县建设工程2016年度项目第二标段 200 扶廷东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兴山县2018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保)二标段 472.084484 谢大江
奖项 单位名称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颁奖部门 获奖日期 备注
湖北华起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祖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类AA级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0月1日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19/5/21 10:00(北京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中心302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10家。
1、形式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0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昌市方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未对“C10砼垫层”进行报价,不符合响应性评审标准第1条“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各项工程量进行报价”的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其余9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9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进行了打分。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华起楚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祖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宜昌市东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关祖滨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涂攀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17时至2019年5月24日17时。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13477110599
2.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6313845
3.行业主管部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电话(传真): 0717-582110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582626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