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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返乡创业园(民营经济科创园及配套市政道路)EPC项目(HBSZ-2019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荆州市 更新时间:2019-5-16 浏览次数:12 |
松滋市返乡创业园(民营经济科创园及配套市政道路)EPC项目(HBSZ-201905FJ-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Z-201905FJ-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松滋市返乡创业园(民营经济科创园及配套市政道路)EPC项目已由 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松滋市返乡创业园(民营经济科创园及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19]6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松滋金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松滋金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松滋市返乡创业园(民营经济科创园及配套市政道路)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松滋市新区 建设规模:松滋市返乡创业园(民营经济科创园及配套市政道路)EPC项目拟新建一批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勘察、设计、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6月30日 合同估算价:60000.00万元 2.3其他:招标范围补充: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配合完成地勘报告审查。设计招标范围:(1)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投资估算,且达到送审报批的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理念;(2)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松滋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幕墙工程、弱电智能化、建筑节能、园林绿化、道路、广场、场地围墙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和(2)资质: 1)具备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要求 业绩:投标人(指在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至少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 3亿元的建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3.3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5提供近3年(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显示投标人在财务报告年度内未出现亏损。 3.6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且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3.1-3.3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5月17日至2019年05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0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滋金松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松滋市白云边路24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赵部长 联系人: 范文贤、黄琮贵、苏恩华 电话: 0716-6223882 电话: 027-87816666-8410、8405、84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9308899@qq.com 电子邮件: 564214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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