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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运河菜市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4-26 浏览次数:11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运河菜市场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9】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昌早安香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城东大道恒大帝景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宜昌市运河菜市场改造项目,建筑面积1500m2,改造内容包括:地面地砖拆换、墙面原有涂料铲除后新做涂料、天棚增加吊顶、钢构屋面拆换,新增不锈钢盖板排水沟,水电安装改造工程,新增消防工程,智慧化系统及音视频监控系统等。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具有合法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 投标人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8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伍家岗区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4月27日至2019年05月05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17日9时。具体要求: 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半(育才路21号,得胜街商校斜对面)301开标室; 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半(育才路21号,得胜街商校斜对面)301开标室同时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04月27日。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早安香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湖堤路1号 联 系 人:吴秀文 联系电话:17307202585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王晓英 联系电话:13986823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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