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湖大道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ZTBJS2019042204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子湖大道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楚经发审批【2018】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性贷款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为道路(岳海路);道路全长650米,其中包含道路,交安,绿化,电力电信及给排水。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海子湖大道配套工程(岳海路全长650米,道路红线宽20米);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承担过一项4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备案证,业绩应录入湖北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提供网页打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5 月 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 号,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6 楼,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区景明观路128号 地 址: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方工 联 系 人:赵小劲
电 话: 8344157 电 话:1313577155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9 年 4 月 25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