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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及空调工程招标需求公示及征集投标申请人名单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4-26 浏览次数:14 |
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及空调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2019】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公安局,项目代建单位为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宜都市财政局下达的都采计备[2019]XM0488号文,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的委托,拟就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现对采购人提供的招标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征集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
一、项目名称: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及空调工程
二、项目概况: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13425m2,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七层。主要施工内容为消防设施及空调安装工程,工程预算约578.6万元。
三、项目背景、需求及征集对象:
1、背景: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在总包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停工近两年后,对未完后期工程部分(消防设施及空调安装工程)的设计及计量组价进行了重新调整、审定。
2、需求:
建设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姚家店村三组。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清单内的消防设施及空调安装工程。
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合格标准。
3、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的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具备本工程施工能力、并能够与原总包单位及原已施工管线协调对接,保证整个消防及空调系统的竣工验收、质保及后期维修一体化服务的投标申请人。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7、投标申请人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8、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检员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申请人;
12、投标申请人应是已经成功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的单位,提供成功登录平台界面截图。
五、需求公示
1、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23时止。
2、意见反馈方式:对招标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359199069@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宜都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及空调工程招标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申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3、需求公示的目的:就招标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申请人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申请人参与征集名单。
六、征集投标申请人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6日上午9时前将申请文件密封递交(或通过快递方式)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号楼14层),逾时递交的不予接收并原封退回。若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以到货签收时间为准,若发生快递延误或不可抗力因素是申请人的风险。
2、申请文件由申请人自行编制,并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加盖公章)、目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资格审查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基本信息介绍、财务状况、近年获工程荣誉奖项情况
(5)申请人近5年内独立承担类似建筑消防及空调安装工程施工业绩状况及证明材料。
(6)拟派的项目经理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消防及空调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综合情况及证明材料。
(7)对本工程的现场踏勘情况、重点及难点分析情况。
(8)针对本工程的主要施工工艺及方法。
(9)保证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工期进度的措施。
(10)保证整个消防及空调系统的竣工验收、质保及后期维修一体化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11)申请人认为需要编制和提交的其他内容和证明材料。
3、征集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备选单位,最终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文件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判选定不少于三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并向受邀投标申请人发出确认通知书及投标邀请函。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长江大道70号
联 系 人:谢科长
联系电话:0717-48066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长江大道50号雅斯国际广场9#楼14层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717-4830270,15171762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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