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拟对院内便民服务中心招租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便民服务中心招租 二、项目地点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三、项目内容 1. 招租场地:住院部南、北楼间空地一块70平方米、库房一间30平方米; 2. 招租底价:1060元/月; 3. 招租用途:开办便民服务中心,租赁期限3年; 4. 房屋建筑要求:房屋建筑要求:租户出资在70平方米空地处承建便民服务中心,所建房屋不得超过2层,营业面积不低于140平方米,建筑层高不得超过6米,为一般简易建筑。 四、风险提醒及经营要求 1. 此次对外招租,若原租户中标,则按原状经营,若新租户中标,原租户所投入的房屋建设及设备设施等按折旧后金额必须由新租户补偿原租户,具体由双方协商; 2. 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水电费用以及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 3. 承租方必须为病人提供日常所需用品及复印、租床等相关服务; 4. 承租方必须24小时提供病人所需服务,包含为特殊病人提供送货到病床边的服务; 5. 医院为传染病医院,承租方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工作人员自身防护,由于防护不当造成人员感染,均由承租方负责。 五、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书面声明; 3.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4.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相关技术文件领取 2019年4月24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每日8: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到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总务科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资质合格单位收到通知递交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资质(上述第五条提到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方案,具体包括: 3.1 进货采购管理方案; 3.2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3.3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案); 3.4 经营人员配置方案; 3.5 经营价格控制方案; 3.6 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及食品安全中毒应急预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以上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管理。 4. 投标文件准备二份,封口盖章,在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八、开标地点及时间 1. 地点: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特1号); 2. 时间:2019年5月6日15:30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科长 电话:027-85509157 邮箱:2587486617@qq.com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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