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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港窑路(西陵区段)市政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9-2-3 浏览次数:11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港窑路(西陵区段)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8]284号、宜发改审批[2018]2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宜昌市港窑路(西陵区段)市政工程由宜昌市港窑路(桔乡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及宜昌市港窑路(峡州大道~宜巴高速)市政工程西陵区段组成。道路全长4.2k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道路全线共设置6座主线桥和5座匝道桥,桥梁总长2.89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工程建设范围为宜昌市港窑路(桔乡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的一部分,桩号起止点为K4+040--K6+520,包含高架桥4座,其中跨桔乡路高架桥共长229.4m,跨三峡高速高架桥共长580.4m,K6+130高架桥共长108m,K6+335高架桥共长138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标段:工程建设范围包括:①宜昌市港窑路(桔乡路~峡州大道)市政工程的一部分,桩号起止点为K6+520--K7+472.123;②宜昌市港窑路(峡州大道~宜巴高速)市政工程西陵区段的一部分,桩号起止点为K1+000--YK1+780。峡州大道互通主线高架桥共长366.39m,峡州大道互通含5座匝道桥,共长1409m,跨朝阳路中桥1座,长56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建设地点:宜昌市。
3、建设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等综合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照明、交通及治安监控等)的管线预埋及设备基础,边坡防护,水土保持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工期要求:一标段800日历日,二标段800日历日。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的城市道路或公路工程(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或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并且独立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桥梁工程施工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项施工合同中桥梁工程的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若投标人提供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含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视为其同时满足路、桥梁施工业绩);(在建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提供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无效);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且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投标人(含分公司)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9、投标人信用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 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原件等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以上原件实物。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投标人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及时在有关系统中完善相关手续。
注:一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中标两个标段,应放弃中标价低的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2月2日09时00分至2019年3月5日09时00分止。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提示: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对应栏目,逾期未上传完毕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为避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或解密后不能读取等异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在开标会现场补充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用于异常时补救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或职责分工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2月2日9时00分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姜涛
联系电话:0717-676985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住邦科技园A区13号楼2单元5楼
邮政编码:433000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717-694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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