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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智能化集中办案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1次)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8-12-14 浏览次数: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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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智能化集中办案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1次)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汇总)表,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智能化集中办案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8-147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智能化集中办案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人民币75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智能化集中办案区医疗设备采购 (3)类别:货物 (4)用途:办案区使用 (5)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智能化集中办案区医疗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6)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5万元,磋商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7)交货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政府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3. 磋商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阅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特定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彩超机(含医疗床)、心电图机、X射线摄影系统的、全自动三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要求 (一)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系人:王 磊、曾霞、陈东红(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 027-85870905 (二)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格式见磋商公告附表)一份。 2、针对本公告“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3)近两年度(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5)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6)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7)《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网页截图。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程序要求: 1、供应商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查询通过的供应商,将查看其提交的报名资料(证件),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的发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30时整截止(当日14:00时开始接收文件),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二)磋商时间及地点:武汉市新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1、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7日14: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磋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磋商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磋商地点:武汉市新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道100号 联 系 人:王恒 电 话:1347629379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四楼 联 系 人:王 磊、曾霞、陈东红(招标一部) 电 话:027-8587090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6923867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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