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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 和平街小型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18-11-21 浏览次数:11 |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 和平街小型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第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的委托,对其 和平街小型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XYH-2018-CG030 (二)项目名称:和平街小型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15万元,超过预算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和平街小型电动车辆采购项目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 (5)数量: 详见谈判文件(数量及单位) (6)简要技术要求: 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7)采购预算: 15万元 (8)期限(交货期): 10个日历天 (9)质保期:1年 (10)其他: / 2.投标人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谈判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设备(玻璃、灭火器等)由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3C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18001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授权的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类别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同类型投标产品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用户反馈意见);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9、投标人须在本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有备品备件仓库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提供本地全部网点的地址、营业执照或合同、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本地售后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社保账号和密码以供备查)];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 11月 21日至2018年11 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一次性携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不退)。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二)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和平街办事处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027-86861007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鑫永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52号洪山创意中心8楼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27-87777760 传 真:027-8777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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